日前,国家药监局会同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同意武汉药品进口口岸增设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口岸,国外药品可通过花湖机场进口到我国境内上市销售。
这是国家首次批准跨行政区域增设药品进口口岸,鄂州市无需投资建设口岸药监局和口岸药检所,由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武汉市药检所(口岸药检所)履行进口药品监管检验职责。
作为世界第四,亚洲第一,中国唯一的专业货运机场,鄂州花湖国际机场成功获批药品进口口岸资质,依托强大的货运吞吐量,将发挥药品进出口集聚效应,带动我省乃至华中地区药品进口快速增长,推动我省医药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加强协调,指导武汉、鄂州两地药品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力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